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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咨询慢本门诊的问题 | ||
写信时间 | 2025-03-04 | 回复时间 | 2025-03-10 |
请求类型 | 咨询 | 回复状态 | 已回访 |
回复单位 |
临汾市医疗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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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
您好,我是去年由于通过政策文件问题,通过咱们平台成功办理了慢性病认定。现在需要咨询三件事情:1.慢病本需要复审嘛?多久间隔进行一次复审,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2.慢病本存在认定机构的问题?可以设置几个机构?我需要添加太原癫痫病医院。3.我查看了慢特病报销政策通知:普通居民医保 门诊报销是300,慢特病是70%报销,针对是二级医疗定点机构,没有说是公立私立医院。我咨询了参保地襄汾县医保中心告我只能是公立医院!这个问题需要请上级部门答复。备注:经致电来信人表示参保地是襄汾县,诉求要求临汾市针对二级医疗定点机构,有无公立及私立医院明确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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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46种门诊慢特病中,有8种病需要复审,分别为:1、肾病综合征(原发性);2、支气管哮喘;3、慢性骨髓炎(化脓性);4、病毒性肝炎(慢性);5、炎症性肠病;6、癫痫;7、甲状腺功能亢进症;8、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原发性)。每两年复审一次。癫痫病为需要复审的病种之一,复审需要提供:1、“诊断建议书”;2、门诊慢特病待遇凭证或诊疗手册(病情评估)。襄汾县参保居民或职工认定门诊慢特病,可在襄汾县人民医院或襄汾县中医医院申请认定门诊慢特病。认定通过后,可在全省范围内(省外需办理异地安置)选择一家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患者的就医购药定点医疗机构。如需变更自己的定点医疗机构,可拨打0357-3618966申请变更,或在襄汾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服务大厅申请变更。根据《关于统一全市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临医保〔2021〕7号)规定,“对于确因当地医疗条件所限或病情特殊需到统筹地区以外治疗的和异地安置居住或因公长期驻外的需到其居住地以外治疗的,须选择当地二级及以上公立医保定点医院”。来电人反映的问题我局已向省局报告,下一步我局将完善我市门诊慢特病政策,优化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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