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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曲沃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新材料园区面积和四至范围的批复

日期: 2024-11-29来源:

临汾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曲沃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新材料

园区面积和四至范围的批复

曲沃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确认曲沃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新材料园区面积和四至边界的请示》(曲政请字〔2024〕1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调整曲沃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新材料园区面积和四至范围。曲沃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新材料园区位于经山西省自然资源厅以晋自然资函〔2020〕1299号文件核定的曲沃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调整后,化工新材料园区面积164.48公顷,四至范围为北至侯月铁路,南至立恒大道,东至荀王村西,西至立恒焦化公司西侧,全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

2024年6月22日印发的《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曲沃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新材料园区面积和四至边界的批复》(临政函〔2024〕33号)同时废止。

   

临汾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附件: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曲沃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新材料园区面积和四至范围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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